週六 號稱 未來的公婆上來台北,本來是很高興好天氣可以出遊,

 

結果今天不知怎麼搞的,兩位老人家似乎有目的到來,

 

一個美好的午後,未來公公很不死心的不斷跟我討論起年底前先訂婚的事

 

其實,跟小妹我很熟的人應該都知道,

 

我跟我們家老人家的計劃書是訂在明年年中後(因為我們的男主角五月才畢業)

 

至於現在的我們當然是什麼規劃都沒有

 

忽然在這個時候跟我提到要先在農曆過年前訂婚?我怎麼答應得了?

 

雖然訂婚是小儀式,我不可能要求大手筆,但是應該也不能太過倉促或節儉吧!

 

一樣是要規劃,我就希望一次處理完成,實在不能接受結訂婚分開來處理還時間間隔這麼久?

 

至於婚紗要訂婚後再拍?我是不可能接受的啦!

 

就同我的老人家所說的,我們家的親戚都將高高興興的打從國外回來迎接這個喜氣的日子,

 

我怎麼可能只給我的家人簡單的儀式勒?

 

想來想去我想我真的該堅持不做草率的訂婚婚宴,

 

一切必須在規劃中進行!拜託老人家們,就讓我有一點決定權吧!

 

 

前人都說結婚的過程,一定會遇到理念意見不合的時刻,我想我得開始面對跟領教了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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